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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句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比选)-中选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15 12:42:29
江苏宁句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比选)-中选候选人公示

(比选编号:0675-240JOC005479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115120000秒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118170000秒

本比选项目江苏宁句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比选)(比选项目编号:0675-240JOC00547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选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选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选候选人名称

含税响应总价

质量

服务期

1

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

常年法律顾问费用 80000 /年,诉讼、仲裁等专项法律事务费用(苏价费〔2017〕113号文件)按照简单案件收费标准中每个区间最低收费的 60 %收取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常年法律顾问费用 88000 /年,诉讼、仲裁等专项法律事务费用(苏价费〔2017〕113号文件)按照简单案件收费标准中每个区间最低收费的 70 %收取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中选候选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选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

陈尚岭

/

2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华洪群

/

3、中选候选人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选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

响应

2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渠道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业务三部

邮编:210019

联系人:王春华

联系电话:025-84795992

传真:025-84795981

电子邮箱:wch@jocite.com

方式:异议函以原件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原件的视为无效。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比选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江苏宁句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19楼

联系人:陈炎

电话:025-51891941

电子邮件:78217572@qq.com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业务三部

联系人:王春华

联系方式:025-84795992

电子邮件:wch@jocit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