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其他公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食堂餐食和超市销售用大米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12 17:17:51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食堂餐食和超市销售用大米采购项目

 

采  购  公  告

(采购编号:0675-250JOC005472/01~03

 

一、采购条件

食堂餐食和超市销售用大米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2.采购规模:本项目合同额度为202.47万元。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4.标段数: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一家供应商,应答申请人可以兼投兼中。

标段

序号

品名

产地/品牌

规格

单位

质量标准

验收标准

结算单价参考价(元/袋)

合同额度(万元)

标段一

1

五常有机大米

东北五常地区

25kg/

GB/T19266特等

包装完好,米色泽玉白,通透性好,颗粒大小规则

248

58.47

2

五常有机大米

东北五常地区

5kg/

GB/T19266特等

包装完好,米色泽玉白,通透性好,颗粒大小规则

50

72

标段二

3

方正

大米

东北方正县

5kg/

GB/T20040一级

包装完好,米色泽玉白,通透性好,颗粒大小规则

60

36

标段三

4

南粳46

江苏地区

5kg/

GB/T1354一级

包装完好,米色泽玉白,通透性好,颗粒大小规则

40

36

 

三、应答申请人资格要求

1、标段一

1).应答申请人须依法存在并正常运营,具备法人资格(提供营业证照复印件);

2).应答申请人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与种植方签订的协议或自有种植基地证明;

应答申请人如非生产企业,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复印件、经销/代理证明复印件、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企业与种植方签订的协议或生产企业自有种植基地证明;

应答申请人如为所投产品的种植企业,须提供委托生产企业加工的协议复印件。

3).所供五常有机大米米种为五优稻4号(原稻花香2号),需获得有机产品认证,需提供具有CNAS标识的,符合GB/T19630认证依据的所投产品的加工类和种植类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提供两证书的复印件。

4).应答申请人须符合项目要求的所投产品25kg5kg原包装产品作为样品与应答申请文件一同提交,外包装上须印刷有产品配料信息(五优稻4号或稻花香2号)并张贴有机产品标识,执行标准符合GB/T19266。成交人的样品供采购人留样,不予退还。

5).应答申请人在首次应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时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申请

2、标段二

1).应答申请人须依法存在并正常运营,具备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应答申请人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应答申请人如非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复印件、经销/代理证明复印件、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应答申请人如为所投产品的种植企业,须提供委托生产企业加工的协议复印件。

3).应答申请人以方正大米一种作为投标产品;

4).应答申请人须符合项目要求的所投产品5kg原包装产品作为样品与应答申请文件一同提交,外包装上须张贴国家(地方)地理标志,印刷产地为黑龙江省方正县,执行标准符合GB/T20040。成交人的样品供采购人留样,不予退还。

5).应答申请人在首次应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时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申请。

3、标段三

1).应答申请人须依法存在并正常运营,具备法人资格(提供营业证照复印件);

2).应答申请人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应答申请人如非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复印件、经销/代理证明复印件、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应答申请人如为所投产品的种植企业,须提供委托生产企业加工的协议复印件。

3).应答申请人以南粳46大米中的一种作为投标产品;

4).应答申请人须符合项目要求的所投产品5kg原包装产品作为样品与应答申请文件一同提交,外包装上须印刷产地为江苏地区,执行标准符合GB/T1354。成交人的样品供采购人留样,不予退还。

5).应答申请人在首次应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时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申请。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应答申请人登录https://www.joccon.cn/hwzb/平台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在获取采购文件前,前往https://www.joccon.cn/hwzb/(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审核通过后可以登录平台参与项目。由于应答申请人注册的信息错误所产生的风险,由应答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平台服务费

1.应答申请人登录https://www.joccon.cn/hwzb/平台,在搜索框中输入该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找到对应项目后,通过线上扫码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

2.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不予退还;

3.支付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发票,应答申请人至少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4.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咨询电话为:15378779131/13771270421,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获取信息在开标前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公开方式,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公告,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应答申请文件的递交

1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上午09:30。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首次应答截止时间。

2首次应答申请文件递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一厅

3.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

地址:南京市国睿路8号

联系人:樊思成

电话:025-51821569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联系人: 赵明、丁康

电话:025-84795953

邮箱:zhaoming@jocite.com